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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5年3月1日讯(记者 张玲 翁任莹 实习生 叶王虓)近日,京东物流北京顺义分拣中心的分拣大叔陈海彦京漂20年后在北京退休了,领到了人生第一笔养老金(每月5390元,第一笔合并两个月养老金10780元)。
2月28日,京东宣布,自3月1日起,全职骑手们将与京东签署正式劳动合同。京东方面表示,未来一段时期签约的外卖全职骑手缴纳五险一金的所有成本,包含个人所需缴纳部分全部由京东承担,确保骑手现金收入绝不会因为缴纳五险一金而减少,此项举措包含现有骑手和新加入的骑手。
更早前,京东于2月11日宣布进军外卖市场,2月19日宣布自2025年3月1日起,将逐步为京东外卖全职骑手缴纳五险一金,为兼职骑手提供意外险和健康医疗险。一系列举措,在外卖和物流配送行业激起巨大的水花,被视为打破行业规则的破冰之举。
2月19日,美团坐不住了,宣布将为全职及稳定兼职骑手缴纳社保,目前正在搭建骑手社保相关的信息系统,预计2025年二季度开始实施。
京东美团率先出一番保障外卖骑手的劳动权益。(本网资料图,张宇杰 摄)
从“支持灵活就业”到“保障灵活就业者”,京东美团的举动是否是劳动力市场积极的风向标?关于劳动者权益保障,我们又有哪些需要厘清的误区?本期法律“玲”距离,我们就邀请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凡新律师,为我们进行解读。
曾凡新律师是大成律师事务所中国区劳动与人力资源专业带头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他在相关领域累积了超过21年的工作经验,参与编写并出版了14本专业书籍,关于京东一系列举措,在他看来,有可能引领整个行业,成为标配。
法律“玲”距离:有哪些法律保障新就业群体的权益?
曾凡新律师:新就业群体是国家特别关注的一个劳动用工群体,不论是国家层面,还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级、市级政府部门,对于这一类用工群体都有一些政策性的保护。
但是目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所以,国家还在积极地推进类似的劳动用工群体的权益保护课题,研究相关的司法政策。
法律“玲”距离:京东跟美团的率先垂范,是否会有更多的企业跟进,进而对灵活就业市场产生积极作用?
曾凡新律师:我认为,京东美团的举动释放了积极信号。平台经济让很多灵活用工企业获得了飞速的发展,我们也期望通过这种示范让更多的灵活用工企业更全面地保护新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
法律“玲”距离: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到底是哪五险一金,它主要保障劳动者哪些权益?对于企业来说,一般占用工成本的比例有多少?
曾凡新律师:“五险一金”是一种通俗的说法。“五险”包括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失业保险。养老保险更多的是退休保障,还有一点就是员工在发生非因公死亡的时候可以获得相应的待遇,医疗保险可以保障员工在生病的时候、非因工病伤的时候能够得到一些医治的保障。对于工伤保险,当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死亡的时候,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的待遇。生育保险,对于女职工来说,她们的生产费用以及产假期间的待遇,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来进行支付。失业保险保障员工在失业期间可以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
关于“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员工租房或者是购房上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的优惠政策。
曾凡新律师接受法律“玲”距离栏目记者采访。(张玲 摄)
法律“玲”距离:“五险一金”一般企业的用工成本的多大比例?
曾凡新律师:对于不同的企业来说,它占据企业成本的比例是不一样的。在有一些劳动密集型行业,这些在员工成本占的比例可能高一些。一般情况下,“五险一金”占据员工工资比例大约在 50%左右,它是由企业和员工双方共同承担的。
法律“玲”距离:从法律的角度或者您实际接触的案例来看,是否有企业以经营困难为理由,或者没有任何理由就不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曾凡新律师:对于生产经营发生困难或者是严重困难的企业,他们仍然有为员工缴纳缴存“五险一金”的法定义务。只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缓交,或者是通过工会集体协商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一些较大的基数或者是标准。
法律“玲”距离:从法律角度或者您实际接触的案例看,是否有企业以经营困难为理由,或者不以任何理由不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如何维权?企业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处罚?
曾凡新律师:企业不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显然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向社保部门、税务部门或者是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投诉解决。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欠缴了养老保险,对于企业来说不仅要补足本金,而且还要承担滞纳金的风险。所以说,企业在“五险一金”的缴纳上一定要做到规范。
法律“玲”距离:很多网友也关注员工福利,包括基本工资、效益奖金、正常的休假、年终奖,以及按时发放工资不拖欠等。这些是否都受法律保护,写在劳动合同里或者以怎样的形式呈现?
曾凡新律师:员工的劳动报酬以及福利待遇要从两个方面来看。第一部分就是法定待遇,比如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费、带薪年休假以及未休带薪年休假的工资报酬。这些,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用工单位必须按照法定标准来安排支付。
另一个方面就是企业享有较大的用工自主权的,比如绩效奖金,还有一些其他的各种各样的福利待遇,在法律规定之外就可以由企业自行来设定、设定的方式可以通过一对一的方式进行书面的约定,也可以通过规章制度与员工进行协商沟通确定。
法律“玲”距离:岁末年初,是很多单位发放年终奖的时间。如果单位未通过员工大会同意或者工会同意,以未完成利润考核指标或者未年初目标计划为由,取消年终奖发放,劳动者该如何取证并维权?
曾凡新律师:年终奖的争议现在确实是一个热点难点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该条例把权力更多地给予了企业,所以企业就应当按照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或者是与员工签订书面的绩效协议来进行支付。如果不符合支付年终奖的条件,企业是可以不支付的。
比如业绩未达到一定标准或者是企业处于一种亏损状态,而企业的规章制度或者是与员工的书面约定中有约定,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不享受年终奖,那么员工就不能向企业主张年终奖。
相反,如果企业的制度或者是与员工签订的协议里面明确规定支付年终奖的条件和金额,员工也符合领取的条件,那么企业就应当依据规定或者约定,足额地支付员工年终奖,不得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