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评权是消费者基本权利
不同于传统消费领域,一些网店经营者往往乐于听到好评而怒怼差评,有的将差评者诉至法院索要赔偿。更有甚者,一些商家利用“呼死你”不断骚扰差评买家,或者将其信息泄露给不良网站,或者邮寄寿衣、冥币、粪便来恶心消费者。对此,有必要强调差评权,将其作为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来对待和保护。
严格来说,差评权属于评论权和监督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赋予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但现实中,一些商家却有选择性地对待这种监督权,欢迎好评,抵制差评,即便是商品和服务确实有瑕疵或问题的商家,也不惜以返现等形式利诱消费者作出好评。这既是对正常市场秩序的扰乱,也是对消费者的不尊重。
对于质量很差的商品和服务,消费者自然有吐槽的自由,有作出差评的权利。即便是质量合格的商品和“优质”的服务,由于“众口难调”,不同消费者的体验和感受也有所不同。哪怕对同样一种商品甚至同一个商品,也会褒贬不一,商家自然无权要求消费者统一口径,全部作出好评。即凡是消费者基于自身感受和体验所作出的评价,都应予以尊重,哪怕这种评价是过激和负面的,但只要没有明显的侮辱、诽谤情节,商家均应保持容忍,这是经营者的基本义务。当然,对那些通过恶意差评来威胁和敲诈商家的职业差评行为,则不仅不该保护,反而应严厉打击。
差评权既是消费者行使监督权的具体体现,也是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关键。因为只有消费者通过分析各种好评和差评,并参考商品总体评分,才能作出最符合自己真实意愿的判断和选择。那么,尊重和保护消费者的差评权,就不仅是监管部门的职责,也是电商平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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